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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节能认证 适应能源新形势促进节能认证工作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4-1-20 0:00:00

适应能源新形势促进节能认证工作新发展
              当前,能源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缓解能源瓶颈制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采取节能措施。节能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和长远的战略方针。国内外的长期实践证明,节能认证活动又是一项十分有效的节能措施。因此必须大力推进节能认证工作的开展,以为我国节能和能源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当前我国节能面临严峻形势
              当前,我国节能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重化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汽车和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能源需求大幅度上升。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突出。我国在能源利用方面的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如下:第一,资源总量大,产量大,消耗量大。第二,资源探明程度低,采收率低,利用效率低。第三,人均拥有资源量少,人均消费能源水平低。由于以上原因,必然使我国在能源问题上存在三大矛盾:污染环境的煤炭资源消费量过大与优质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缺少和供应不足的矛盾;能源生产总量大与能源利用效率低之间的矛盾;人口数量大和人均用能少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能源约束矛盾日益凸显的同时,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为33%,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个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钢、水泥、纸和纸板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分别高21%、45%和120%;机动车油耗水平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我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这些指标既反映了中国目前的能源使用比较浪费,但也充分表明,我国提高能源效率潜力巨大。
              从中国国情出发,解决能源约束矛盾,必须全力实施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效率。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节能的重要性,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节能认证在我国节能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节能是目前中国的长期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中国为世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事业。为缓解当前煤电油运紧张状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社会需要共同努力,要着力加强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节能认证,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加快中国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全球节能和环境保护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节能认证是节能领域中一项十分有效的措施。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技术要求和认证程序,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在产品粘贴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节能认证能够体现出产品或技术的性能指标,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从而影响耗能产品设计和市场销售,以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最终达到全社会节能的目标,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态环境。
              节能认证制度抓住了节能工作的源头,已经取得了很好的节能效果。为了有效开展节能认证工作、保障节能产品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节能产品的国际贸易,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1999年依据节能法颁布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正式启动了我国的节能认证工作,并采用自愿性认证原则,标志着我国节能认证制度的正式建立。认证产品已涉及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办公设备、机电产品、电力设备、建筑产品等领域35大类,经过几年努力,我国节能认证工作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已开展了家电、照明、电力、机械、办公设备等领域的近30类耗能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而且市场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在其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节能认证带来巨大的效益。据有关机构测算,仅冰箱一项分析数据表明,从1999年到2002年底,通过节能认证措施的实施,累计节电达11.7亿千瓦时,按照全国平均电价0.57元/千瓦时计算,共节约6.7亿元人民币。
              实践证明,节能认证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企业的节能降耗技术进步,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但由于我国节能认证的起步较晚,仍存在一些问题,节能认证力度和范围急待加大。
              三、国外先进节能认证经验的借鉴
              从国外经验来看,节能认证工作的确已经成为一项非常有效的节能手段。节能认证制度以其投入少、见效快、对消费者影响大等优点,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及。目前,世界上已有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日本、韩国、菲律宾和泰国等3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节能认证制度,取得了显著的节能、环保和经济效益。节能认证制度有效拉动了高效产品市场需求。
              各国具体的节能认证措施如下:其一,欧盟各成员国采取的是白色认证体系。白色认证体系强化了对企业的约束,要求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最节能的方案,由认证机构对所节约的能源数量和时间给出认证。其二,美国采取的是“能源之星”节能认证制度。美国1992年开始实施自愿性节能认证(能源之星)。美国的采购法和几个总统令都规定政府必须采购“能源之星”认证产品。“能源之星”认证活动间接地成为政府强制性行为,是国外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技术壁垒。其三,韩国也实行了节能认证制度。韩国政府鼓励向购买节能认证产品的消费者提供低息长期贷款。韩国电力公司也对购买节能认证产品的消费者有一定的优惠。国外这些节能认证活动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世界能源供应的紧张局面,极大地改善了人类生存环境,同时也促进了节能产品的开发与应用。
              从国外节能认证的经验可以发现,节能认证制度不仅使消费者的能源费用支出在减少,而且还促使生产者积极开发、生产通过认证的更高效产品。可见节能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极大促进了世界各国节能目标的实现,值得我国很好地借鉴。
              四、积极拓展节能认证工作的新思维
              为了确保经济增长、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促进能源高效利用,需要进一步做好建立基于我国能源资源特点、统筹规划、协调一致的促进节能认证政策,积极拓展节能认证工作的新思维。
              首先,要坚持和实施节能认证优先的方针。节能认证对缓解能源约束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把节能认证作为能源发展战略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节能认证放在突出位置,长期坚持和实施节能认证优先的方针,推动全社会节能。
              其次,要对落后的未经节能认证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逐步淘汰制度。国家要逐步对落后的未经节能认证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节能认证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目录,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或节能认证标准的耗能产品或建筑,不能出厂销售或不准开工建设,对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节能认证的国家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要加大惩罚力度。
              第三,要制定和实施强化节能认证的激励政策
            。要实行强制性节能认证制度。目前节能认证属于自愿性认证,鉴于节能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节能认证的支持力度,必须将节能认证作为强制性认证来加以要求和管理。要制定强制性的《节能认证设备(产品)目录》,重点节能认证领域是终端用能设备,包括高效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家用电器、照明产品、汽车及建筑节能产品等。要对生产或使用《目录》所列节能认证的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具体如下:其一,要将节能认证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其二,国家要对一些重大节能认证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认证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其三,节能认证的监督管理等所需费用,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其四,研究鼓励发展节能认证车型标准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
              
            第四,加大依法实施节能认证管理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以《节约能源法》为核心,配套法规、标准相协调的节能认证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一是研究完善节能认证的相关法律,抓紧完善《节能认证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规章。二是建立和完善节能认证监督机制。要积极组织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使用节能认证产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加快节能认证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组织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认证技术的科研开发,实施重大节能认证示范工程。建立以认证机构为主体的节能认证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要引进国外先进的节能认证技术,并消化吸收。组织先进、成熟节能认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列入《节能认证设备(产品)目录》的终端用能设备(产品)。
              第六,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认证新机制。一是建立节能认证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类先进的通过节能认证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鼓励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节能认证。二是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三是要克服节能认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的市场障碍,促进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技术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服务。四是建立节能认证技术的投资担保机制,促进节能认证技术服务体系发展。
              第七,加强对重点行业节能设备的认证管理。要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的检测,确定是否通过认证,定期公布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及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
              
            第八,强化节能认证宣传、教育和培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认证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要使消费者主动购买效率高的节能认证产品;另一方面也促使生产者积极主动加入到节能认证行动之中。还要将节能认证纳入技术教育培训体系。
              
            第九,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节能认证是一项重大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要加强对节能认证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认证机构、人员和经费,制定规划,组织实施。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节能认证工作的开展。
            还要推行政府对节能认证产品的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公务车,发挥政府节能表率作用。
              第十,扩大节能认证领域的国际合作。要加强与国际组织、欧盟、世界银行及世界各国在节能认证等领域的多层次、多方式合作。实现国际互认、互利双赢和多赢。节能产品的国际互认,不仅可以全面地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而且为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为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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